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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天气。7月3日,合肥市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企业落实高温津贴等政策,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安徽省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这是最低标准。用人单位应建立高温津贴制度,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和具体标准。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新业态企业要强化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等权益保障,支持企业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合理确定补贴、提高计件单价或减少劳动定额。新业态劳动者符合劳动关系的,应该依法支付高温津贴;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企业要支付高于正常时间的合理报酬,相应标准可以由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也可以比照高温津贴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工作特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冶金及其他室外作业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炉前工、环卫工、快递员等重点岗位人群防暑降温工作指导。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适时开展“送清凉”活动,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工作人员供给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记者 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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